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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迫害身心受损 黑龙江刘端慧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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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的法轮功学员刘端慧女士因传播大法真相,二零二三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刘端慧出狱后又遭警察绑架、关押、监控,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八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一岁。

刘端慧于一九五五年出生,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红兴隆八五三农场。以下是她生前遭中共人员迫害事实简述:

二零二零年中共病毒(武汉肺炎)肆虐,刘端慧为了让家乡的人们了解大法真相、躲过灾难,发放真相资料,不料遭人恶告,二零二零年五月二日被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红兴隆分局清河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后来被所谓监视居住。街道人员隔三岔五就来她家翻查。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中旬,警察将刘端慧陷害到检察院。十二月初,检察院受理,并将她非法起诉到建三江法院。建三江法院定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对刘端慧进行非法庭审。非法庭审前,刘端慧走脱,之后一直流离失所。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九日,刘端慧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泡崖子一区讲真相时遭人恶告,她被大连港航分局刑侦大队警察绑架。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日,刘端慧被双鸭山市建三江八五三农场清河派出所警察送回当地。清河派出所警察欲将刘端慧老人非法关押到双鸭山市看守所,因刘端慧被查出高血压、高血脂,不符合关押条件,看守所拒收。于是清河派出所警察以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名义非法关押刘端慧,不让她回家,也不告诉家人她被关押的地点。刘端慧的小女儿要求见母亲,长达两年都未能如愿。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建三江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刘端慧,对她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刘端慧随即上诉。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一点,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红兴隆法院对刘端慧上诉案开庭,二审结果维持冤判。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刘端慧从双鸭山市看守所被转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八监区非法关押。一年冤狱期间,刘端慧受到了精神和身体上双重折磨。

二零二四年九月四日是刘端慧结束冤刑的日子,她的脚刚踏出监狱的门,就又被大连市甘井子街派出所警察劫持,生拉硬扯拽入警车,拉回大连。刘端慧被非法关押在甘井子街派出所非法刑拘十五天。

在中共多年迫害中,刘端慧的身心受到极大损害,回家后身体每况愈下,不幸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八日中午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一岁。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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