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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体弱遭强行收监 双鸭山刘慧菊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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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刘慧菊老太太,因坚持真、善、忍信仰,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因她身体极度虚弱,警察一直无法将她关入监狱。然而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已经 83岁、坐轮椅的老人仍被警察强行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之后的九个月中,她 四次被送医院抢救。二零二六年五月七日,84岁的刘慧菊在狱中含冤离世。

刘慧菊,一九四二年四月出生,是集贤矿职工家属,现住双鸭山市尖山区南市居住区。

她曾患心脏病、附件炎、关节炎、阑尾炎、头疼、失眠等多种顽疾,久治不愈。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她一身疾病迅速消失。刘慧菊常说:“我修炼了法轮功,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是师父给了我净化身体,心灵得以升华。”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经常遭到当地中共人员骚扰。

刘慧菊遭绑架、诬判、劫入狱经过

一、2020年被绑架、抄家、监视居住半年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刘慧菊被双鸭山市尖山区富安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随后被非法监视居住半年。半年后又被所谓“取保候审”。

二、2021年被构陷至检察院、法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尖山分局警察将已80岁的刘慧菊构陷至尖山区检察院,检察院再将她构陷至尖山区法院。

在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一年多里,她承受巨大压力,出现高血压、心脏问题。尽管她身体状况严重恶化,双鸭山市法院仍执意要对她非法庭审,但她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庭。

三、法院上门设庭审判 一年半刑期、勒索罚金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双鸭山市公、检、法人员闯入她家中设庭开审,并对她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金一千元。因她身体极度虚弱,法院当时无法将她收监,但始终未放弃收监迫害。

四、2025年两次绑架 警察强行推轮椅、抬担架抓人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警察闯入她家,将她绑架。警察用轮椅将她从楼上推出,塞入警车,拉到医院检查身体。因检查不合格无法收监,当天将她送回家。期间,富安派出所警察还打电话骚扰,探查她身体状况。

七月初,警察再次闯入她家,这次他们用担架将她抬上120救护车,拉去医院检查,并 不顾检查结果,强行将她关入看守所。

五、七月三十一日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九个月四次抢救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警察将身体状况不断恶化的刘慧菊送入新建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监狱的九个月中,她 四次被送医院抢救。最后一次家人去看望时,老人已不认识人。

六、含冤离世

二零二六年五月七日,刘慧菊在狱中含冤离世,终年84岁。


双鸭山市公检法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人:

尖山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民生路3号,邮编155111
电话:0469-6136034、0469-4280458、0469-4284295
院长:孙俐兴(2025年任)
刑庭庭长:高志新15604690678(可能已退休)
法官:田佳莹17614698488、17614696728、0469-6136061、0469-6136068、0469-6136012

尖山区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世纪大道137号,邮编155111
电话:0469-4270622、0469-6107892
检察长:卢建涛
检察官:郭晓丹

尖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黑鱼泡路84号,邮编155100
电话:0469-4270160
局长:徐长岭(2025年搜)

尖山分局富安派出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邮编155199
电话:0469-4216539、04694216539
办案人:警察鞠坤鹏13766687297

双鸭山市政法委:
副书记李强13351168666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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