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零一九年至今,在政法委施压与授意下,临沭县检察院、法院一再为虎作伥,助恶为虐,非法判莒南县法轮功学员李庆花、毛德君、王希贞、张明花、杨广珍、刘燕、李怀彩、万绪欣、姚敏至少10人次,其中退休教师毛德君、退休教师杨广珍被非法判刑后经济截断,非法停发退休金、养老保险、社保金、福利等;李庆花、王希贞、张明花被勒索罚款;王希贞与张明花被逼迫在决裂书上签字。退休教师万绪欣被非法判刑一年,目前正在上诉。
直接参与制造冤假错案的检察官有刘艳、王健、李正时、胡筱等 法官有吴淑芳、禚山、王云、龚长峰、王敏兰等。有的多次参与,一意孤行,如刘艳、王建、吴淑芳等。
迫害案例简述:
1、七旬老太当庭昏迷 法官无理而哑然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临沭县法院法官吴淑芳对莒南县73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庆花非法开庭。近十个月来,善良的李庆花老人饱受莒南县、临沭县公检法不法之徒的骚扰摧残,当庭昏迷过去。她的一双儿女大声斥责法庭人员说:“你们谁个没有老人?你们把俺娘折腾成这样?!”李庆花的儿子也大声说:“这不就是因为有病,炼了功嘛,以前有病,什么都不能干,学了功好了,你们三番两次的骚扰、绑架、威胁迫害,这半年多了,把俺娘吓得吃不进饭,睡不着觉。”
法官及公诉人被问得哑口无言。法院为李庆花指定的律师也认为,李庆花信仰法轮功,这些事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没有伤害任何人的利益(不构成犯罪),建议从轻处理。非法庭审大约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结束。最终法官吴淑芳以李庆花触犯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作为莫须有罪名,对李庆花非法处罚2000元钱。
非法庭审之前,临沭县检察院一人到板泉镇派出所,问李庆花为什么被告,请不请律师?李庆花给其讲真相,讲述自己二零一八年底在岭泉镇淇岔河村走亲戚,被此村村民陈记玲(男)诬告,并遭岭泉派出所警察绑架和起诉迫害的事实。
2、二次对退休老教师毛德君枉法判冤刑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星期二早晨六点半,退休女教师、65岁法轮功学员毛德君遭城西派出所不法警察非法入侵家中绑架,抢劫大量财物,三天后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在北京维权律师做出无罪辩护情况下,临沭县法院法官吴淑芳,对毛德君枉法判决一年半冤刑,毛德君被非法投进山东省女子监狱遭酷刑转化迫害。经济被截断。毛德君的丈夫(退休教师)被摧残的精神抑郁身体虚弱。
毛德君老人出冤狱才一年半,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被莒南县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局、国保大队、开发区派出所约二十名不法警察非法抓捕,后非法办理所谓“取保候审”。莒南县国保大队、开发区派出所、莒南县检察院勾结临沭县检察院罗织材料,对毛德君再次进行司法迫害。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毛德君被临沭县检察院陷害到临沭县法院。之后,临沭县法院两次非法庭审毛德君,法院指定的律师都在庭上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临沭县法院通知毛德君去拿判决书。毛德君一去就被当场宣读非法判决书,冤刑一年,当场非法逮捕,送临沂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二零二五年正月,70岁毛德君老人被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迫害,家人被勒索五百元路费。
3、勒索丧子老妇王希贞(女,时年67岁)与丧夫老妇张明花(女,时年73岁)
莒南县十字路镇洪沟村法轮功学员王希贞与老伴,靠经营一个小卖部维持生计。本有一儿一女,其儿子于十年前不幸车祸离世,留下两岁孙子与儿媳相依为命。因遭多次迫害,二零二零年冬,王希贞的身体出现严重中风症状。与王希贞同村的法轮功学员张明花73岁,老伴离世,自己一个人独居。
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起,两位善良老妇历经莒南不法警察拦截绑架、非法搜查,抢劫大法书籍、真相币等私人财物、非法采血、照相、两次非法拘留七日处罚、两次非法取保候审,多次被逼迫在“保证书”和陷害材料上签名、按手印;被处五千元现金处罚等一系列迫害后,被临沭县检察院非法传唤,被临沭检察官李正时非法起诉到临沭县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及后来一天,两位老人先后被送临沭法庭非法开庭,并遭非法罚款五千元,同时被逼在决裂书上签名。
4、迫害退休教师杨广珍
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莒南县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和城西派出所所长王波涛带领多个警察绑架退休女教师杨广珍,非法搜查抢劫上万元私人财物。杨广珍被非法采血、照相、关铁笼、被逼迫在“取保候审”书上签字回家,十月份被陷害至临沭县检察院。临沭法院为陷害法轮功学员杨广珍,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与八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两次非法召开庭前会议。
第一次非法庭前会议,杨广珍与家人、律师冒着暴雨,顶着烟花台风预警的恶劣天气去到临沭法院,折腾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因为巨大的暴雨淹没了车轮,同行的北京正义律师不得不另打车。第二次庭前会议长达三个小时,法官宣读陷害杨广珍的黑材料,图谋维持迫害。律师质问法官,只有大案、要案才开庭前会议,法轮功的“案子”你们开什么庭前会议?法官透露庭前会议的邪恶目的是让杨广珍家属与律师把排除非法证据撤掉,好有利于他们非法开庭迫害杨广珍。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临沭县法院法官禚山第一次非法庭审杨广珍,杨广珍本人、律师及亲属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拟定十月八日上午第二次非法开庭,杨广珍一去就被早有预谋的莒南县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朝军当场下达逮捕书,杨广珍被诬判两年,送至临沂市看守所迫害,后被非法投进山东省女子监狱遭酷刑转化迫害。杨广珍被经济截断,非法剥夺生存权。
对善良法轮功学员杨广珍的非法陷害案件从二零二零年十月份启动以来,参与该案的莒南县国保大队警察郭强、临沭县检察院检察官刘艳、临沭县法院法官禚山、王云等不法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知法犯法,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诬告陷害罪等,已经先后被杨广珍与家人依法控告到各级相关部门。
5、枉法冤判刘燕 祖孙被迫分离
莒南县法轮功学员刘燕于二零二三年十月被莒南警察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绑架后遭非法取保候审迫害。之前八月份不法警察曾逼迫其丈夫带路入侵住宅搜查抢劫。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刘燕被临沭县检察院检察官非法传讯,被逼迫签字,随后被非法起诉到临沭县法院。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临沭县法院非法庭审57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燕。当法官宣读对刘燕诬判六个月冤刑后,两年来的无理迫害造成的巨大精神摧残使其血压异常当庭昏厥。临沭县法院将昏厥的刘燕推给莒南县警察,刘燕被拉到医院非法关押。一两天之后刘燕血压恢复正常,随即被送临沂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上旬刘燕被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由于刘燕遭迫害,长期由她照看、护送上学的外孙女被迫离开姥姥家去异地生活、上学。刘燕出狱后被莒南公安非法实施长达五年的监视居住迫害
6、迫害发送真相短信的李怀彩
二零二四年年初法轮功新学员李怀彩(时年约55岁)在高铁上用手机发送“法轮大法好”的真相短信,被定位跟踪监控,遭到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抄家,历经多次骚扰,被非法“取保候审”。后李怀彩被陷害到临沭县检察院。
二零二五年腊月二十五,临沭县法院电话通知李怀彩二零二六年正月初十去临沭县法院开庭。正月初七李怀彩被叫去派出所,初十,李怀彩在家人的陪同下去临沭县法院,法院根本没有开庭,直接把李怀彩绑架送至临沂市看守所,这才告知家属:三月五日非法开庭。三月五日李怀彩家人去临沭县法院,法院仍没开庭,只给了李怀彩家人一张非法判决书,李怀彩被诬判三个月非法拘役。
7、枉判退休教师万绪欣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次非法开庭,临沭县法院法官王敏兰对莒南县法轮功学员67岁退休女教师万绪欣枉法判决一年冤刑。万绪欣已上诉。
六月十五日第一次非法开庭,万绪欣被当庭逼迫放弃信仰。此前,五月九日,临沭县检察院检察官胡筱第二次非法传唤万绪欣。五月二十五日,临沭县法院不法法官电话通知万绪欣家人,要求次日前往法院领取起诉书。五月二十六日,万绪欣在家人陪同下按时到达法院。承办法官王敏兰对万绪欣进行非法讯问,随后逼迫她在陷害材料上签字。万绪欣拒绝签字,王敏兰欺骗万绪欣说,你不签字写上“拒绝签字”也行。万绪欣不知是阴谋,刚写上“拒绝签字”,早已埋伏在现场的莒南县国保大队不法警察突然扑上来,将毫无防备的万绪欣非法抓捕,随即送至临沂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
8、一意孤行 一再酝酿迫害
二零二六年八月初,临沭县法院对莒南县法轮功学员姚敏(约64岁,女)做出枉法判决:三个月非法拘役。姚敏被投进临沂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二六年六月初,临沭县检察院检察官非法传唤姚敏。姚敏在学校附近使用真相手机时被执勤警察接收到真相短信,而遭长期跟踪监控后被莒南县城北派出所不法警察绑架,非法取保候审。后遭莒南县国保大队警察陷害迫害。
临沭县检察院、临沭县法院不法人员与莒南县政法委系不法警察及其他共同犯罪参与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二百三十二、二百四十八、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六、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二百九十七, 三百九十九、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条,犯有非法逮捕与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盗窃与破坏财产罪、反人类罪等数罪,是在破坏法律实施,是有组织犯罪,不仅使莒南县法轮功学员与家人的尊严、生命、财产安全长期遭受严重的威胁与巨大的破坏,并且招来了恶报灾难,高温、酷热,使自己与当地民众处于危险之中。
请临沭县政府及各企事业单位的精英们、广大民众们关注莒南县法轮功学员及当地法轮功学员遭临沭政法系不法警察迫害的事实,监督并制止临沭县政法系不法警察特别是这些检察官、法官的违法犯罪行为,制止这些追随江氏邪恶迫害善良无辜的修炼人的伤天害理之事的一再发生,还司法公正,还法轮功学员与家人一个安宁的生活。也为你们自己选择未来。
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单位信息:
临沭县法院:
地址: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1号
电话:0539-6200027、0539-6200051、0539-6200002、0539-6200025
院长 赵树才0539-6200006(二零二五年最新)
副院长副书记 邢连强
副院长吴超、朱萱萱
副院长禚山18669567619、13953979678
副院长王绍良18669606899、13954987661
副院长王旭波18669567669、13805499669、0539-6200008
副院长谢耀军18669606886、13953939189
副院长杜勇剑18669606800、13864930968
政治处主任段培房18669567618、13505393539
纪检组长任洪波18669567688、13792921569
诉讼中心主任季文涛18669667699、13869936602
法庭庭长张锦文18669606889、13864901599
审管办主任刘晓光18669606869
办公室主任腾海燕18553910898、13583940998吴淑芳18669567687
正科级审判员臧岚13953913661
胡松刚(多次承办法轮功案件法官,并设计陷害当事人)(请知情者提供其信息)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珊珊 0539-6200016
非法冤判万绪欣的法官 王美兰 电话:13287197878
陪审员:李正晔、腾利娜
书记员:徐晨曦
临沭县检察院:
电话:0539-3012660、3012630、3012526、3012666
检察长姚晓东,18805393999、0539-3012601(2019年4月19日上任)
副检察长朱辉0539-3012666
副检察长冯金华,18505391602、13805494118
副检察长卢文平,18505391603、15616050006
副检察长赵应柱,18505391605、13605492198
副检察长刘乃如,18505391606、13605395536、0539-3012602
副检察长朱璐,18505391630、13505493366
副检察长吴超18505391608、13791585283、0539-3012605
副检察长 马艳飞、郁婕
纪检组长王福臣,18505391607、13605492098、0539-3012603
政治处主任于志恒,18505391616、13605395539
检察官刘艳,19853970197(此人多次欺骗和陷害法轮功学员)
陷害万绪欣的检察官公诉人:胡筱:13853960810 19853970165
检察官:丁雪芹、张辉、孙同印、季金娜、马行、王艺颖、李慧慧、尹悦文、于文彬
特约检察员:沈彦雨、张志金、张广丽、谢仲波、代振霞、张思奎
临沭县邪党委:
党组书记尹继力 0539-6211365
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政法委书记赵炎0539-6211665
政法委副书记闫锋0539-6211830
县纪委常委袁艺文0539-6201256
县委宣传部长周超0539-6211636
副部长杨开银0539-6211636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陈久文0539-2132203
临沭县政府:
办公室副主任袁野0539-6211365
县司法局副局长吴书昕0539-6239464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禚宏刚2131601
信访局副局长张思奎0539-2050234
莒南县公安局:
电话:0539-7224000、0539-7224124
局长范宗斌(2023年8月上任)
政委刘君涛
副局长徐健 副局长 分管刑侦(扫黑除恶专业大队)、城东派出所、朱边派出所等
副局长邱纪划(分管安保维稳、分管大店派出所演宾派出所等)
副局长崔卫国(分管城南派出所、岭泉派出所等)
副局长程海涛(分管政治安保)
副政委王乐全(分管经济开发区派出所、道口派出所、信访科等)
政治处主任孙永峰(分管纪委、监察室、督查大队等)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刘凤茂(分管拘留所、城西派出所、板泉派出所等)
网安大队大队长高松山(分管城北派出所、文疃派出所等)
莒南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刘朝军13954967666
副大队长腾厚冰13953910166、18553908559
副大队长李虎贤18553908656
副队长郭强15753999729
国保警察彭志敏13969989918
莒南县政法委:
电话:0539-7229166、0539-7212410
书记:张传超
副书记:刘林 马洪磊 李洪艳 三位其他领导成员:徐虎 曹德岭 王荐
莒南县新上任县委书记:王立军
山东省临沂市政府:(投诉电话)0539--12345 电话:0539--8314811
临沂市纪检委:电话:0539-8312327 举报电话:0539--12388
临沂市信访局:电话0539-8059677
临沂市司法局:电话:0539-8314196
公安部投诉热线:12389 检察院投诉热线:12309 纪检监察投诉热线:12388
市政府投诉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