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009法案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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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2026年9月28日,第119届美国参议院无异议(Unanimous Consent)通过了《法轮功和活摘器官受害者保护法案》(S.4009-Falun Gong and Victims of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Protection Act)。此法案凝聚了美国政坛罕见的跨党派一致立场,具有里程碑的历史意义。但是在法案没有得到总统的签字之前,都是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大家不宜松懈,每一个步骤都是人心选择的过程。

一、从法案到联邦法律的步骤

一项法案从参议院通过到最终成为美国联邦法律,通常需要经历以下关键步骤:

(1)参议院通过(已完成)

2026年9月28日,参议院以「一致同意(无异议)」(Unanimous Consent)的形式通过了 S.4009 号法案。

(2)两院协商与版本一致化(Reconciliation/Harmonization)

现状:此前美国众议院曾两度通过类似版本的法案(如2024年的H.R.4132与2025年5月的H.R.1540)。

(3)下一步:由于参议院刚刚通过的是 S.4009 文本,参众两院需要对比、协商并确认最终的相同文本。如果两院文本有差异,可能需要透过「参众两院协商委员会」(Conference Committee)进行调整,并再次在两院获得表决通过。

送交白宫与总统签署(Presidential Signature)

当两院通过完全相同的最终版本后,法案将正式送交白宫。

(4)根据美国宪法,总统在收到法案后有 10 天的时间(星期日除外)可以选择:

A. 签字生效:法案正式成为美国联邦法律。

B. 不予否决并使其生效:若总统在国会会期内既不签字也不否决,超过 10 天后法案自动生效。

C. 否决(Veto):总统若行使否决权,法案将被退回国会;不过,若国会能以参众两院各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重新表决通过,仍可推翻总统的否决并使法案生效(鉴于此法案在国会展现出强大的跨党派共识,若送达总统桌前,预期获得签署的机率相当高)。

关于「无异议通过」和「全票通过」

以下是关于「无异议通过」和「全票通过」,我们需要有所了解,以便在用词上做到专业和严谨。

「无异议通过」或「一致通过」的含义是指,在会议或表决时,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即"No objection")。运作方式是,主席通常会询问:「请问各位有没有异议?(Is there objection?)」如果现场一片沉默、无人反对,该动议或法案即宣告通过。它不一定要经过正式的逐一投票表决,只要「无人反对」即可。

而全票通过(Unanimous Vote)的含义则是指,全体有投票权的人实际参与了投票,且每一张票都投给了赞成票。通常需要经过正式的投票程序(如举手、唱名或按表决器),且能明确统计出赞成票的具体数字(例如 100 票赞成、0 票反对)。

根据美国国会网站所公布的记录(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9th-congress/senate-bill/4009/text?s=1&r=1&hl=S.4009),此法案没有明确统计出赞成票的具体数字,所以通常应该是「无异议通过」,而不是「全票通过」。

简单的说,以下是关于「无异议通过」和「全票通过」,为什么不能完全划等号?

在「全票通过」的严格定义下,如果有议员选择「弃权(Abstain)」或缺席,通常就不算全体赞成的「全票」。但在「无异议通过」中,只要没有人明确出声反对,即使有人选择沉默或弃权,议案照样可以通过。

这也是为什么在正式公文、议事记录或法律翻译中,使用「无异议通过」最贴近议事规则原意。对我们很多学员来说,因为长期受迫害的压抑和讲真相的艰辛不易,或许「一致通过」听起来心情更好一些;但如果心情而说成「全票通过」,就不严谨了,容易造成误解或误导。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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