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艳一九九八年春在山东上大学时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此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修心向善。自此以后她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改变了自己暴躁易怒、悲观厌世的脾气和世界观。
曾遭非法劳教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以后,李秀艳因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非法关押和迫害。二零零二年六月她因传递经文被举报,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天津大港板桥劳教所长期被罚站,遭殴打,不让睡觉,强制劳作,不让休息。
二零零四年六月从劳教所回来,单位强制她写不炼功保证,八月她向单位递交了严正声明,声明保证作废,单位与国保警察勾结把她送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
二零一零年警察非法从她单位搜出法轮功物品,非法劳教她一年,因她怀孕所外执行。
被枉判七年半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李秀艳被塘沽国保伙同向阳派出所警察强行闯入单位绑架,据悉她向女儿的学校讲自己女儿不入队并讲法轮功真相,被学校诬告。李秀艳被非法抄家,法轮功书籍和电脑被抄走。国保警察在绑架期间还去她女儿学校骚扰孩子,给孩子和她爸造成压力。
李秀艳被关押在塘沽第一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一月,她被塘沽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二零二零年五月被送到天津女子监狱六监区,在那里她遭受了非人的虐待和残酷的迫害。在此期间她的单位将她开除。
在天津女子监狱遭惨无人道迫害
李秀艳二零二零年五月被送到天津女子监狱,被分到六监区,当时监区长是王恬,分监区长董薇,主管队长王蕊,分管法轮功中队长黄歆,她们当时成立了“攻坚小组”,小组成员是犯人余冰心,曹玥,董丽君,张杨,张华楠,受意她们可用任何办法转化李秀艳,迫害手段包括:
1. 刚入监正值三伏天,20多天不让洗漱,不让喝水;
2. 不让上厕所;
3. 不让吃饭,所分发的食物好吃的她们分了,不好吃的就倒掉;
4. 不让睡觉,夜间也不断折磨;
5. 长期罚站踢打,还专门踢小便部位;
6. 在车间她们专门搭建一个不让人看到的地方,当然也没有摄像头。在那里她们拿毛巾堵住嘴然后任意殴打。有时还拿针扎大腿,用胶带绑腿,不让移动。有时一站站几天不让坐一下,两腿肿老粗;
7. 还不间断的辱骂、威胁、恐吓。
恶徒们还实行连坐,若不转化就罚整个组,让整组人仇恨她,以达到迫害人的目的;没多久,李秀艳就消瘦的没有人形。
在此期间,监狱不让李秀艳与家人通话会见。警察甚至还打电话给她的家人说她怎么表现不好,编造谎言威胁恐吓。还限制她每月购物只花80元,如此有三年的时间。
遭受多年惨无人道的折磨后,在她出狱前,监狱仍强迫李秀艳签字,声称无打骂、无体罚、无牢头狱霸,与她遭受的真实情况完全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