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秀华(女、83岁)被枉判三年、罚款一万元;
熊凤艳(女、62岁)被枉判三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
姚秀荣(女、60岁)被枉判三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
徐振国(男、68岁)与妻子赵淑萍都被枉判两年、罚款八千元;
唐桂艳(女、67岁)被枉判一年六个月、罚款六千元。
六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在集市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陷害,他们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七月九日、八月十二日遭非法开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不仅当庭威胁旁听人员,还自曝在抓捕前五个月就已“立案”,暴露出严重违法的程序问题。本案中,遵化法院的违法行为比比皆是:以“国家机密”为由驱赶旁听,却无法提供任何法律依据;公诉人威胁旁听者、越权驱赶;先立案后取证、程序严重违法;强行拆分共同案件;试图收缴旁听者身份证并威胁若是法轮功修炼者就采取“强制措施”;对身体状况危急的被告仍坚持继续庭审。
姚秀荣,生于一九六六年一月,原来在唐钢公司炼焦制气厂(现改为:二铁部焦化区),因身患多种疾病,几经治疗无效,真是痛苦万分;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身体健康了,有了更充沛的精力工作,也为国家节省许多医疗费。
唐桂艳,生于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修炼前患有多种疾病,胃炎、风湿性关节炎、精神衰弱、妇女病,一九九六年十月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一个好人,不断提高思想境界,使家庭和睦,身体越来越健康。
一、遭绑架、抄家陷害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九、十点钟左右,徐振国、赵淑萍、唐桂艳、熊凤艳、夏秀华、姚秀荣六位法轮功学员在遵化市娘娘庄集市上给民众讲真相时,被丰润区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至丰润区公安分局。当天,丰润区公安局人员还到他们家非法抄家、抢劫。熊凤艳被抄家时,她丈夫王立武在家中被开平区郑庄子派出所警察跨区绑架。
当晚,赵淑萍、熊凤艳、唐桂艳、姚秀荣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徐振国和王立武被非法关押在丰润区看守所。夏秀华被“取保候审”回家。后来,王立武被“取保候审”回家。
唐山市丰润国保大队警察罗织材料,司法陷害这些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丰润国保大队警察到姚秀荣家中拿走了她的两件夏装,还对姚秀荣的手机中的通讯录拍照,企图作为“罪证”。同一天,警察还到熊凤艳家中,拿走了熊凤艳的两件衣服,企图作为“罪证”。
二零二六年一月初,丰润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将徐振国、赵淑萍、熊凤艳、夏秀华、唐桂艳、姚秀荣六人非法起诉到丰润区检察院。丰润区检察院将“案卷”转到定点迫害法轮功的唐山市遵化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高玉杰。
熊凤艳在唐山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后因身体状况,被“保外就医”。曾有自称是唐山市“转化”学校的两人闯到夏秀华家,一人自称校长。他们还带来手铐,威胁84岁的夏秀华老人:“不转化,就把你铐走。”
二、强迫驱离旁听人员:公诉人当庭威胁“谁不走就抓起来”
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上午十点,遵化法院非法对六人开庭。家属和亲友经过刷脸、查验身份证等多重安检后进入法庭旁听。约十点十分,审判长王雪梅突然宣布:“本案涉及国家机密,不适合公开审理”,要求所有旁听人员全部离场。熊凤艳的辩护律师立即提出异议,要求法院出示限制旁听的法律依据。旁听人员也纷纷要求法官依法说明理由。
公诉人竟走到旁听席前挥手驱赶,并威胁道:“谁不走就抓起来拘留!”法警要求收缴所有旁听者的身份证,声称要“辨认身份”,并威胁说若确认旁听者是法轮功学员,将“采取强制措施”。在压力下,徐振国、赵淑萍夫妇的家属和唐桂艳的六位亲属被迫离场,部份旁听者也悄然离开。但仍有十余位亲友坚持捍卫自己的旁听权利。
僵持约一小时后,十一点三十分左右,审判长称“请示领导后同意继续开庭”。熊凤艳的辩护人要求公诉人回避,理由是公诉人无权驱赶旁听人员,但法官拒绝采纳。
八十四岁、坐轮椅出庭的夏秀华表示,她到庭后才得知家属聘请的律师拒绝为她做无罪辩护,因此要求当庭辞退律师。审判长王雪梅再次确认后,夏秀华仍坚持辞退。法官随即宣布两名律师离场,并要求夏秀华在十日内自行聘请愿意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同时命令她离开法庭。
熊凤艳的辩护律师立即抗议,指出共同案件不能拆分开庭,此举严重违反法律程序,但法官仍坚持继续对其他五人审理。
三、公诉人自曝:抓捕前五个月就已“立案”
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显示,本案于二零二五年五月立案,而抓捕发生在十月二十八日的遵化娘娘庄集市。
起诉书的全部指控都围绕十月二十八日的抓捕展开,而所谓“证据”则是五月份立案后的数月间在不同集市偷拍的画面。
熊凤艳的辩护律师当庭指出:先立案、后搜集所谓“证据”,再过五个多月才抓人,完全违反法律程序。
午休后,下午一点半左右,旁听人员再次进入法庭。下午的庭审中,法官见无理要求不能得逞后继续开庭,下午四点多,因身体状况不佳而被取保候审的熊凤艳当庭晕倒,被急救车送往医院。熊凤艳的辩护人要求休庭、择日再审,但法院坚持继续对其余四人开庭。
公诉人最终建议对四位法轮功学员分别非法判刑一年半、两年、三年半和四年半。
四、唐桂艳被迫害致癌症晚期、84岁夏秀华在家里被非法开庭
唐桂艳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七个多月后被取保。唐桂艳被迫害致癌症晚期,已扩散至多个器官,才给取保候审,唐桂艳住院治疗,已危及生命。
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遵化法院对夏秀华和熊凤艳进行单独开庭。84岁的夏秀华因身体原因未能到庭,因此此次非法庭审仅熊凤艳一人出庭。在庭审进行到亲友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时,熊凤艳再次提出身体不适,表示无法坚持继续庭审。最终,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行开庭。
八月十二日上午9点半左右,遵化法院和检察院人员来到夏秀华家里所谓“开庭”,参与庭审的人有遵化法院和检察院的共8人,包括法官、公诉人、书记员、“援助律师”、两名陪审员、两名法警,有家属旁听。夏秀华辞退了不能做无罪辩护的“援助律师”,自己做无罪辩护时,家属两次严重干扰,把无罪辩护词夺过去撕掉,致使庭审无法继续而结束。
九月二十二日,夏秀华、熊凤艳、姚秀荣、唐桂艳、徐振国、赵淑萍,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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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李求军13333255566
本案检察官高玉洁661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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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责任法官:王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