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迫害王富兴的案件最初由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办理,后被移交至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并由天桥区检察院起诉至天桥区法院。由于长清区公安提供的所谓“证据”严重不足,案件曾多次被天桥区法院退回长清区公安补充材料。
济南市政法委与公安系统长期针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持续采取跟踪、监控等手段搜集学员行踪与个人信息。为准备此次绑架行动,公安局从二零二五年二月、三月间就已开始监控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政法委与公安启动迫害行动,专门成立“9·29专案组”,并在九月二十九日清晨实大规模抓捕。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早上七点至八点,由济南市长清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主导,济南多个区的公安(政保大队)及其所属派出所警察统一行动,按各区掌握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实施绑架。王富兴在此次行动中被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抓捕,并被非法拘押在济南市看守所。
当天,济南市至少四十余名法轮功学员被长清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其中至少十九人被关押;十六人遭中共司法程序陷害,另有三人情况不明。其余大部分学员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家,但仍被警察持续监控、跟踪。
二零二六年八月中旬,王富兴被非法开庭审理。现已确认,他被枉判一年零两个月。
目前已知,包括王富兴在内的九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判刑,刑期从十个月至四年不等;另有四名学员已被非法开庭审理。
济南市政法委书记:李国祥 19805317005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局长:王君洲 1360531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