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参与营救同修中修炼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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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四日】我是七十多岁的女大法弟子,律师职业,二零一二年喜得大法,初期就是为祛病健身。随着修炼,我身体明显的变化,打胰岛素二十多年的糖友不用药了,千度近视镜不用戴了。我感受到大法的超常、美好。

一、参与营救同修

我虽然得法晚,但正法洪势推着我溶入到正法修炼中。从二零一三年起,我开始参与营救同修工作,做着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该做的大法事。

在老同修的协助下,我利用职业特点,开始代理营救被迫害的同修的案件。初期只是会见同修,传递营救信息和了解案情,起到启发和引导难中同修查找自己的漏洞、执著,及时归正,坚定修炼的信心的作用,也鼓励家属参与营救。了解案情中给办案警察写律师意见,用实例向办案人员反映被迫害的同修是怎样一个好人,启发办案人的良知,不要参与迫害。做坏事是有恶报的,善恶有报是天理。

当时的环境,律师的介入对警察起到震慑和制约的作用,甚至会有立竿见影效果。在二零一七年腊月,我接受一位同修的委托,她儿子因旁听同修庭审被非法拘禁,一个月后同时被非法拘留的同修都回家了,就她儿子没回家,不知为什么?也不知道人去哪里了。

我接案后,立即办理代理手续,随她到其辖区派出所,要求会见当事人。警察接了手续后,说话态度很好,说马上安排。可是警察走了就再也没有音讯了,把我们撂那里不管了,我催促多次也没回话。腊月的天气很冷,我和七十多岁的同修在寒冬中等了一天也没人理,老人连棉鞋都没穿,就这么冻着等待着。

看到警察的行为,我迅速写了律师意见交给他们,说:“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今天既不安排会见,也不放人,家属保持控告权利。”然后我们离开,我到家不长时间,家属来电话说:“人回家了。”

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对我是很大的鼓励。在正义律师不多的环境中,我堂堂正正的做着为营救同修、为阻止警察对大法犯罪的事。凡是给同修代理的案件,我的代理意见都是无罪的,新闻出版署的50号令文件、公通字(2000)39号文件的复印件装在包里,适时提供给办案警察、法官,让他们知道法轮功书籍、资料不违法的依据。法轮功不是邪教,信仰是自由的,受宪法保护的。一般情况下,警察都能理解,不会下狠手。

我还体会到:我为大法弟子发声,有为修炼人维权的信心和勇气及能力,是常人律师所不具备的,因我所说的话带有法轮大法的慈悲和力量。

二、生死关头 师尊保护

我利用职业特点能做点儿证实法的事,不是我有本事,是大法给予的正念,是师父给予的保护,是同修帮助、家属的配合,我起到的是桥梁作用而已,我不能有贪天之功之念。但我有小小的欣喜,觉的很多律师都不愿接法轮功的案子,其实是不敢,我做到了!这是最正义、最有价值的“维权”,彰显着律师的正义,也是在维护人间这层法律的尊严。

当时我还没能完全把自己当成修炼人,只是停留在做事上,遇事还是常人思维,常人观念去认识问题,并不会修心向内找。时间长了,被旧势力下了毒手。

一次,就在我准备去会见一位同修时,脚底突然起了脓包站不起来,走不了路了。而且这个脓包迅速变大,第十天,我突然昏迷不省人事,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测量血糖值爆表,确诊酮症酸中毒,两次下了病危通知书(清醒后家人告知)。当地医院不留,转往北京医院。

在昏迷中,我看到了一群索命鬼,我疯狂大喊大叫不让它们过来,我有师父管!很快这些东西就不见了。我也安静下来了。是师父赶走了这群烂鬼,保住了我的肉身,还保住了我的脚,没有被截肢。

二零一九年十月底我出院了。我走过了人生最艰难、最痛苦的生死大劫,是大法给了我新生!师父把我从鬼门关拉回人间,历史会永远记录下这个现代医学做不到的神迹的!

二零二二年,我能慢慢下楼活动了。听同修说,我地A同修在外地打工,二零二一年底救人时被当地警察绑架,当地同修正在全力营救。

流离失所在我地的B同修得知此事后,便立即参与营救A同修,和A的丈夫(同修)一同到事发地了解情况。旧势力看到两地同修配合营救A同修形成强大的正念之场,就针对A同修的丈夫下了黑手,A同修的丈夫在与B同修去事发地回来的当天晚上突然离世。这给营救A同修增加了难度。即便如此,旧势力更加疯狂,A同修的丈夫刚刚去世,积极参与营救的B同修也遭绑架。

这场惊心动魄的正邪大战摆在我面前,要营救A、B两位同修,地点远隔几百里。这副重担义不容辞的落到了我的肩上。

可我年近七十,体力精力还在恢复中。那也必须去做!我第一步找到关押A同修的看守所的电话和地址,动员其姐姐给A存钱。由于A多次被邪恶迫害,儿子不敢认母,只有一位姐姐能出面。A的姐姐是农村人,没什么文化,我就打上出租车,带上她到一百五十公里外的看守所去给A存钱,同时商量营救的事。

当地C同修在那边接应,有同修的配合,我们两地大法弟子形成营救整体,形成除恶的整体。过程中没让家属花钱,让家属实实在在看到了大法好。

第二步是做开庭反迫害准备。先动员A的姐姐,希望她能做亲属辩护人为其妹在法庭上说句公道话,由于害怕邪党淫威,老人达不到我们的期盼。但她盼妹妹能早点回来,经过反复做工作,她同意去旁听。于是我帮她办了身份关系的证明,联系法官申请旁听。开庭那天我们一起坐到旁听席上。

邪党迫害大法弟子的庭审就是走形式,从开庭到质证都是走个过场,没有辩论,更不给陈述的机会就休庭了,下午也没继续开庭。其实休庭是因开庭时法院周围有很多大法弟子发正念,邪恶承受不住了,耍了休庭伎俩,等它们缓过劲来才又继续开庭,但邪恶取消了我们旁听权利。

当地公检法为了邀功,把A同修作为“重案”,对她加重迫害冤判九年。甚至二零二二年中国新年过后,把A同修送往监狱迫害时看守所不通知家属,监狱接收后也不通知家属。四年过去了,家属始终无法探视A同修。

三、师尊成就弟子走在回家路上

A同修无论在看守所还是监狱自始至终都不配合邪恶,走到哪里都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喊到哪里。A同修是大法弟子,不能任由邪恶迫害。四年来,A打工之地的同修一直在努力,寻找到她的下落。我们一起配合,跟监狱联系、跟监狱管理局联系,但是邪恶听到是A同修的名字,就以各种借口回避,不告知实情。

为了找到A同修,我联系她姐,带她到派出所办理亲属关系,然后把准备好的个人信息寄给狱方,希望得到狱方回信。

这个过程说着很简单,但是办的过程可是去我的急躁心的过程,无论到哪里办事,无论事情再简单都得我带A的姐姐去办,她好象不是行为独立人似的,解决手机实名制问题就费了好大周折。她使用的手机是个大砖头那样的旧手机,不能装两个卡,而她使用的电话卡还不是她自己的名字。我就给她买了老年机,告诉她到移动厅买手机卡。说好我在移动厅等她,但是她却找不到移动厅,我跟她联系,电话打不通。其实她干活那地方离营业厅就几百米,为争取时间我只好打车去接她,办完卡再给充上话费。然后告诉她这手机是专门用来接听狱方电话的,是专用手机,但她时常用该手机,造成手机不是没电就是没话费了。我只好再给她充话费,钱不是问题,误事是关键,为了了解情况,我多次去找她,可是每次即使事先说好时间、地点也不能准确找到她,不是有事儿先离开了,就是到时她已经走了,或是没按时到,我得耐心等待。

我是个急性子,一次次的食言,我受不了了,怨恨心就出来了,埋怨她怎么这样,连起码的信用起码的尊重都没有!哪辈子欠她的,这么折磨人?不想管的念头也冒出了。

我的人心被C同修不放弃营救A的无私精神击碎。去年八月,C同修告诉我,他们为了救人,要帮助A同修申诉,需要以A的姐姐以亲属身份向法院递交申诉状,申诉状已经写好,需要我配合找其姐签字按手印。我抵触的人心被同修无私的境界融化,为营救同修,为救众生,为正法负责金子般的使命感,展现着法轮大法的威德,C同修不顾路途遥远、不计个人安危、不怕辛苦的付出,无私为他的精神深深的感动着我,我看到了修炼的差距。于是我马上联系A的姐姐,准备快点完善申诉状,早点寄给律师。

可能我的心性还是不到位,我打了两天电话也联系不上她,不接电话,事后也不回电话。我很着急,知道她白天上班,晚上在家,我打车去她家找。晚上出去找错门仍没有找到。我想谁也拦不住大法弟子要做的正事。

我决定第二天白天去找。于是我晚上发了正念,心里求师父:我做的是正事儿是好事儿,是救人的事儿,不该有这么大的阻力。请师父加持弟子让我顺利找到同修的亲属。

第二天白天我再次打车去A的姐姐家,她去学校给孙子交钱刚回家,问为何不接电话,才知她上班不让带手机。我说了来意,让她跟我去县城办理手续,这样我们下午很顺利办完这件事。我焦急的心放下了,为了鼓励她,就给她买上礼品,然后让出租车把她送回家。

在师尊加持下,事情办的出奇的顺利。从中我看到自己信师信法的心是被自己的人心障碍,才造成办事不顺的。

A同修的申诉可以走下一个程序了!A同修姐妹相见的日子也为时不远了。为营救被迫害的同修作出自己该做的事,顿感觉轻松了不少。

结语

写文章的过程中,让我静下心来回顾这四年,从A同修被迫害到争取家属会见、到寻找她的下落、到为她申诉所做的事,过程中所为所想所感五味杂陈透着心性提高的修炼。

这段修炼经历,我受益匪浅。让我去掉急躁心,遇事冷静站在大法修炼角度去做。去掉怨恨心,遇事向内找,找自己的执著、人心。除掉利益心,做事中为了符合常人状态,为了办事顺利,无论大事小事,经济付出是要走在前面的。因为我们是在尘世中修炼,修炼中也透视着正常的交往。

自己的生命是大法师尊给的,这个肉身是师尊给我保留的,我的一切都是大法的,我的钱是大法资源,为正法该花必须花,这钱才有价值。比如打车,省时省力,还能救司机,让司机三退保平安,这可是一举多得呀!

正法时期的大法徒,宇宙众神都羡慕。我郑重向师父保证,我要说到做到,从现在起重视修心性,注重大事小事、一思一念、一言一行的修炼。用大法标准衡量,把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放在首位,修好自己,兑现誓约,跟师父回家。

感恩伟大师尊的慈悲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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