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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玲被“取保候审”十年 山东司法迫害仍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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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二六年七月六日,山东省临清市法轮功学员崔玉玲在临清市法院遭非法庭审。导致此次庭审的根源,是十年前她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后,中共人员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持续捏造所谓证据,企图再次陷害她。在庭审中,她的律师明确指出:“从来没有听说过,‘取保候审’十多年后,还找当事人的。”并当庭指出这是公诉人的渎职行为。庭审未当庭宣判,迫害仍在继续。

崔玉玲,一九六七年七月出生,今年59岁,是临清市国棉厂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大法前,她患有慢性鼻炎、慢性胃炎、颈椎病等多种疾病,长期胸闷气短、久治不愈,甚至因病休班近两年。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她多年顽疾逐渐痊愈,身心获得净化与提升,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

十年前遭“取保候审” 却被持续陷害十年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下午,青年派出所所长李建军等人翻墙入室,将崔玉玲绑架。她先被关押在临清市拘留所,五天后被转押至聊城看守所。五个月后,即二零一六年三月,崔玉玲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但中共对她的司法迫害并未停止。

此后十年间,临清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青年派出所、甚至刑警队警察持续骚扰她。二零二三年下半年,警察找不到崔玉玲,便频繁骚扰她的女儿,声称崔玉玲二零一六年的“取保候审”至今“未结束”。

从二零二五年四月起,警察又多次找崔玉玲的女儿打听她的情况,甚至找到她上小学四年级的外孙女,将孩子叫到校长办公室恐吓,询问谁接送她上学,企图找到崔玉玲。此次骚扰由临清市公安局副局长郭震授意,国保大队长王峰指派,国保警察刘海洋等人参与。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晚,崔玉玲再次被临清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聊城看守所。

一个月后,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她被非法批捕,所谓“卷宗”被送至临清市检察院。国保大队等警察将编造的所谓“卷宗”递交检察机关。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崔玉玲家属与维权律师多次前往临清市公安局要求放人,但均遭拒绝。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三日,临清市检察院主任孔静将陷害崔玉玲的“卷宗”移送至临清市法院,使迫害进一步升级。

庭审现场:律师与家属坚持无罪辩护

二零二六年七月六日上午九点,临清市法院对崔玉玲非法开庭。庭审持续至中午十二点半左右结束。家属依法聘请维权律师,崔玉玲的女儿作为家属辩护人,也为她进行了无罪辩护。

开庭时,崔玉玲被铐着手铐、脚镣押上法庭。由于被关押已半年,她神情恍惚、身形消瘦。庭审前几天律师接见她时,崔玉玲告诉律师,她在聊城看守所被禁止与他人说话,有两个包夹时刻监控;若她与别人说话,警察岳颜(音)就强迫她与包夹一起罚站,还要向警察道歉。她晚上经常休息不好,出现胸闷气短,有时大便失禁等症状。家属得知后要求看守所安排检查,但所长声称她“没有事”,拒绝送医。家属在法庭上看到她的状态,更加担忧。

庭审中,公诉人孔静念起诉书时声音极小,在场人员几乎听不清。公诉人询问所谓“物证”是否属于崔玉玲时,崔玉玲要求其拿出来核对,但公诉人并未出示任何证据,只是继续照本宣科。公诉人声称因为二零一五年的“取保候审”,所以“又找崔玉玲”。律师当庭指出:“太荒唐了,我当了这么多年的律师,从来没有听说过‘取保候审’十多年后还找当事人的。”并指控公诉人渎职。

崔玉玲在庭上陈述:自己的行为没有破坏法律实施,跟本案无关,自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

崔玉玲的女儿作为家属辩护人,为母亲做了无罪辩护。维权律师也提出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崔玉玲。

庭审最后,法官称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蒋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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