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问法律依据 警察支吾其词、语焉不详
李敬辉随即质问:要求拍照、加微信、视频取证是否有法律依据?由哪个上级部门授权?又是谁授权该上级部门?对方支吾其词,只说“法律依据你可以自己上网查”。李敬辉指出:警察执法有义务向老百姓说明法律依据。对方却东拉西扯,说什么“肯定有前因后果啦,原因在你身上”等等。追问“到底什么原因”,他又含糊其辞:“这个就不用说的了,大家都知道的了。”
二、拒报姓名却要求“配合” 甚至威胁上门
对方继续问李敬辉是否愿意“配合公安机关见面留相片”。李敬辉反问:你连名字都不敢说,如何让人相信你?尤其在电信诈骗横行的当下。李敬辉又问他是否知道警察执法必须先出示警察证,对方承认“知道”。然而他始终不敢报姓名,显然心虚。
在李敬辉连番有理有据的质问下,对方恼羞心虚,竟说:“现在是我在问你,不是你在问我,你要配合我啊。”最后甚至虚张声势地恐吓:“或者我上门来你家里找你?” 李敬辉坦然应允,并要求其准备好警察证和法律依据,以便记录姓名、职务、警号,作为后续行政起诉的证据。
三、正气震慑 警察未敢上门、未再来电
可能被学员的正气震慑,当天下午他并未上门,也未再来电话。李敬辉随后拨打 110 查询警号与姓名,回复称警号属实。但问题随之而来:若骗子记住一个警号冒充警察,而警察又不报姓名,普通民众如何判断真假?大陆电诈横行,与某些警察的不正当行为显然存在关联。
四、举报电话难打通 官方渠道形同虚设
李敬辉接着拨打 12337、12388、12389 举报电话,准备投诉端州区公安分局涉嫌滥用职权、违法越权的行为。 然而,12337竟是空号——所谓“举报渠道”的真实作用可见一斑。在大陆,这类举报中共党员和公安警察的电话极难打通,经常忙音占线,多要求来电者留下录音。
五、向12388投诉 被告知“不属管辖范围”
李敬辉多次拨打 12388 才接通,要求核查警号真假、投诉民警态度恶劣及端州区公安分局的越权行为。接线员称这些不属于她们管辖范围,解释说 12388 主要处理党员官员的组织纪律问题,建议向民警上级部门反映。但接线员也说明:若公安上级部门出具认定材料,确认民警态度恶劣,12388可以受理。
六、向12389举报公安渎职 依法维权、严正申诉
随后,李敬辉多次拨打 12389(公安系统举报电话)并成功接通。他详细说明经过,指出:
· 本人是遵纪守法的公民;
· 该警察在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证据的情况下提出无理要求;
· 此行为属于滥用职权、执法犯法、玩忽职守;
· 对方不敢报姓名、无法说明法律依据与授权部门,极不正常;
· 在电信诈骗猖獗的情况下,民警不去抓坏人,却骚扰无辜公民,严重浪费警力资源。
李敬辉强调:自己正在履行《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批评、申诉、控告、检举。他并严正表示,将向上级部门要求“政法倒查三十年”的工作人员重点调查端州区公安分局内部问题,并要求该民警就其恶劣态度向本人道歉。他保留继续投诉举报、行政起诉其渎职行为的合法权利。
接线员最终答复:后续将有专人反馈处理结果。
附录:相关法律条文
· 《宪法》第三十五条: 公民有言论自由。
· 《宪法》第三十六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 《宪法》第四十一条: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及其行为,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 《公务员法》第六十条: 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侦查人员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搜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相关领导信息:
肇庆市端州区古塔派出所
所长:黄文斌
古塔派出所电话:0758--2718431 271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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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塔派出所社区中队韦姓民警电话:18929868322
肇庆市政法委书记:凌云
肇庆市端州区委政法委书记:梁学锋
肇庆市端州区公安分局局长:郭盟开
肇庆市端州区公安分局政委:李克谐
肇庆市端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傅松升
肇庆市端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王洁
肇庆市端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电话:2225483
肇庆市端州区公安分局电话:0758-2233291(监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