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与诬判经过:从闯家抓人到重判六年
薛顺蓉今年 51 岁,家住海东市互助县林川乡。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互助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尚朝明等警察闯入她家,将她强行绑架。警方声称她“用手机快手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并抢走大法书籍、真相 U 盘等物品。
国保警察还对她八十多岁、瘫痪在床的婆母进行单独非法审讯,并在学校非法审讯她正在上学的女儿;随后又闯入另一所学校审讯她的儿子,行为极其恶劣。
之后,互助县检察院对她非法批捕,她被关押在海东平安三合镇看守所。互助县公安局与海东地区检察院编造材料,将她陷害至海东市中级法院,借口是她发放的法轮功作品“点击量达十多万人”。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海东市平安区法院(或海东市中级法院)对她非法庭审,称此案为“大案要案”,上级要求判刑五至七年。法庭诱迫家属劝她“认罪、放弃修炼”,声称可将刑期降至三年以下。薛顺蓉当庭表示:“放弃修炼永远不可能。”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法院依据青海省公安厅与互助县公安局编造的材料,对她非法判刑六年。
薛顺蓉被送往青海省女子监狱后遭受残酷折磨,原本健康的她如今瘦得皮包骨,已不成人样。
控告江泽民后遭报复性酷刑
二零一五年,薛顺蓉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二零一六年三月上旬,最高检察院将她的控告状转回海东市公安局。随后,海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伙同互助县国保大队及林川乡政府人员闯入她家非法抄家,抢走所有法轮功书籍。
警察将她塞进汽车后备箱,绑架至互助县国保大队,逼问控告状的撰写者。她拒绝回答后,遭到多名警察拳打脚踢、皮管抽打、电棍电击。警察打累了就休息,休息后继续打,持续折磨至下午六、七点才让家人将她接回。
薛顺蓉被打得血肉模糊、无法行走。回家后整整一个星期,她身上仍然脓血流淌,惨不忍睹。
目前情况堪忧:长期禁闭、拒绝接见、拒绝送物
据悉,青海省女子监狱对薛顺蓉实施:
· 不让吃、不让睡
· 长期关禁闭、关严管队
· 警察与犯人联合折磨
· 拒绝家属接见
· 拒绝家属送物
她被绑架前身体健康,如今却被折磨得瘦成皮包骨,生命状况令人极度担忧。
青海省女子监狱: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40号,邮编810000
电话:0971-8247342
传真:0971-8247694
监狱长张玉秀
接见中心:0971-8112720、0971-2256030、0971-4925142、0971-4925143
教育处:0971-8243835
刑罚执行大队:0971-8113710、0971-8117826、0971-2256078、0971-4925130、0971-4925131
刑务管理和狱内侦查大队:0971-2225922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