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雅女士 |
一、街头诱捕、无证抓人:刘晓雅遭绑架全过程
六月四日下午两点左右,刘晓雅行至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建大二小区附近,与一位八十多岁的大姨短暂交谈不到两分钟,数名便衣突然冲上来实施抓捕。抓捕人员未穿警服、未出示警官证,仅有一人晃动不明物品;未出示传唤证(事后补做)、未告知抓捕理由。
刘晓雅当场质问:“为什么抓我?我没犯法。”对方无言以对,也无法提供任何办案依据。
参与绑架的人员包括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保大队警察李俊峰、罗浩,以及中朝派出所警察王成、徐博等。
他们未出示搜查证与扣押清单,将刘晓雅随身背包物品倒在地上拍照;两名未穿警服的女警未出示任何证件,对她实施非法搜身。
为制造所谓“证据”,警察强行拖拽刘晓雅,将她塞进私家车,拉到公交站、楼栋等地点,强迫拍照、录像、指认。刘晓雅拒绝配合,警察便粗暴架着她强行录像。
二、非法抄家、深夜逼供:整夜折磨致身体异常
当晚五点多,七八名未穿警服的警察闯入刘晓雅家中,在她不在场的情况下乱翻乱抄,非法扣押法轮功师父法像、大法书籍、文件、播放器等私人合法财物。扣押物品未让她核对,现场无见证人。
刘晓雅被押在楼下车里近一小时,直至抄家结束才被带上楼。
在公安机关被非法拘禁期间,她被剥夺休息权。深夜,警察罗浩、徐博对她进行长达五小时的疲劳审讯,拒绝回避申请,抢走审讯笔录,不让她写字、签字,公然剥夺诉讼权利。
审讯后又被强迫体检,整夜折磨达十四小时,导致她出现血压、血糖升高,心律不齐及阑尾炎风险等异常症状。
六月五日凌晨四点,刘晓雅被非法关押进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三、公安违法侦查、拒收法律文书:家属维权遭全面阻断
1. 办案程序严重违法
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强制措施均无事实依据,涉嫌多项刑事犯罪,包括:
· 诬告陷害
· 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
· 非法拘禁
· 抢劫
· 刑讯逼供
· 故意伤害
· 伪证
· 滥用职权
· 徇私枉法
2. 家属被剥夺知情权
六月八日,家属到中朝派出所要求返还扣押物品并询问案情。政保大队警察李俊峰、罗浩与家属见面,却拒绝公开任何信息。
面对家属的合法询问,李俊峰以“没有必要告诉你”“不在告知范畴”为由拒绝回答,并威胁家属不得录音录像。
家属依法要求公开抓捕录像、体检报告,均遭拒绝。
3. 拒收法律文书、拒绝信息公开
六月九日至十一日,家属向公安分局局长张洋、办案警察李俊峰、罗浩邮寄多份法律文书,包括:
·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 不提请审查批捕申请书
· 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
· 撤案申请书
· 无罪证据材料
所有信件均被单位以“拒收”退回。
四、检察院罔法批捕:拒绝接待、拒绝审查、拒绝释法
1. 无视当事人合法诉求
六月十二日,大东区检察院检察官葛明宜、张婷婷到看守所提讯刘晓雅。她明确指出提讯违法,并要求排除全部非法证据。
检察官无视公安严重违法行为,未严格审查案情,明知无罪仍作出批捕决定。
2. 家属诉求被拒绝接待
六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家属向检察官递交《不批准逮捕申请书》等材料,却遭拒收、拒绝接待。邮寄文书后亦无任何回应。
3. 拒绝以案释法、态度恶劣
六月十八日批捕后,家属于六月二十五日提交《以案释法申请书》。七月一日电话沟通时,葛明宜态度强硬,拒绝释法,声称:
· “法轮功案件不符合公开听证条件”
· “案件涉密”
· “没有必要以案释法”
并以无法核实家属身份为由拒绝继续沟通,强行挂断电话。
家属已向各级检察机关控告相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要求立案调查并依法释放刘晓雅。
五、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巨变:从重病到健康,从婚姻破裂到家庭和睦
刘晓雅于二零零九年有缘接触了法轮功,她刚刚学会了几套炼功动作,法轮大法祛病健身的奇效即刻在她身体上展现,接下来就是婚姻的逆转、命运的改变,让她与家人都深深的感受到修炼法轮功的美好与幸福。
1. 二十多年的失眠 一夕除
刘晓雅不到二十岁时就出现失眠症状,吃药医治均无效,头晕、头痛、疲乏对她是常态,给生活、学习、工作带来诸多问题,身体始终处于一种亚健康状态。二零零九年刘晓雅有缘接触了法轮功,刚刚学会了几套炼功动作。一天晚上,在她忙完一天工作和家务后感到非常非常的疲倦,头昏脑胀,只想快点上床休息,因为已经三、四天没睡着觉了。每次出现这种情况,只有借助几片安眠药睡上一小觉 ,第二天才能有所缓解 。那天她没有马上去吃安眠药,而是想起了前不久学习的几套炼功动作,于是她就炼了一遍。炼完功后,身体一下子轻松了,头不昏,后背也不胀了,躺下就睡着了,睡得很香,第二天一整天都神清气爽!困扰了她二十多年、令她苦不堪言的严重失眠症在炼功后一夜之间消除!她的身体如脱胎换骨,人生也焕然一新。她说:现在想来真象做梦一样,可它确确实实是真实的。刘晓雅修炼法轮功后,这么多年从未打针吃药,她如今已是六十多岁的人了,身体比年轻时还好。
2. 即将走到尽头的婚姻 大逆转
刘晓雅是湖南人,具有南方女子温婉贤淑的性格,举止优雅、接人待物亲切有礼、心地善良。组成家庭后,因丈夫性格暴躁,造成家庭矛盾不断,夫妻关系变的越来越紧张。性格柔弱的她经常以长时间的冷战应对矛盾,在最心灰意冷时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十几年的婚姻即将走到尽头。
接触法轮功后,刘晓雅不但拥有了健康的身体,她还按照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这个法理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标准,心态发生了转变,她以修炼人宽大的胸怀和善心原谅了丈夫过去的自私、冷酷、暴躁,重新回到了丈夫身边。她和丈夫深知,是法轮大法挽救了他们的婚姻,让他们拥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3. 贤妻良母孝顺儿媳 皆称赞
刘晓雅修炼法轮功至今已十七年了,她在家里是贤妻良母、孝顺儿媳,任劳任怨,承担一切家务,从未有过一丝埋怨或不满。公婆先前与大伯哥一起生活,二零二零年疫情那年,老人开始与刘晓雅一家生活。那时公公小脑萎缩,经常闹人,刘晓雅极具耐心的善待老人,细心侍奉,从未有过怨言,直到公公安详离世。婆婆至今与他们一起生活四、五年了,用她婆婆的话讲,“我是享到福了!”为啥?老人说自己这一辈子就一菜一汤,可儿媳妇刘晓雅每天给她做三、四样菜,用心调理饮食,营养搭配,天天如此,让老人吃的可口顺心,婆婆打心眼里高兴。刘晓雅对婆婆的日常关心与照顾就更不用说了,每次都是她主动提出给老人洗澡、洗头,经常给老人洗衣服、收拾房间。平时对老人问寒问暖,给老人买衣服、买爱吃的食物和营养品。众所周知,婆媳关系是千古难题,特别是既当儿子又当丈夫的角色,被夹在中间很难平衡与调和,可刘晓雅的丈夫对此却从未有过烦恼,因为在他们家,婆媳关系亲密融洽。
刘晓雅善待一切人,甚至存在利益关系的亲人也同样善待,因为她修炼法轮功后,看淡一切名利,没有任何私心,总是考虑别人,为对方着想。因为家庭财产之争,她丈夫兄弟三人打的不可开交,都打到了头破血流、起诉到法院的地步,甚至互不往来。可是,刘晓雅的大伯哥(大嫂早年去世)和小叔子一家,一提刘晓雅,他们都说感谢她,一是感谢她承担了赡养老人的重任,把老人照顾的这么好,使老人晚年享福;二是感谢她从来不参与家产之争,不发表任何意见,好象与她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不管兄弟间关系如何紧张,但是对刘晓雅他们从来都是发自内心的敬重与佩服。刘晓雅儿子一家定居在南方,儿媳生完孩子要上班,孩子没人带,刘晓雅帮助带孩子两年多时间,南北方两边跑,也是毫无怨言。刘晓雅将她信仰的理念融入在日常生活中,对家庭尽职尽责,关爱家人,用她自己的实际行动尽到了妻子、儿媳、母亲、婆婆、奶奶等各种身份的责任,使整个家庭和睦、其乐融融,众人对她皆称赞。
六、屡遭迫害、狱中酷刑:刘晓雅的遭遇令人震惊
刘晓雅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出于善念她将这份美好分享于他人,其信仰及传播行为不仅受宪法保护,而且福益大众及社会,本应受到赞扬却屡遭迫害,在狱中更是受到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
1. 非法劳教与判刑
二零一零年,刘晓雅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遭受迫害。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刘晓雅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西塔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七天后暂时被取保候审;同年七月十七日和平分局再次对她实施绑架,并将陷害材料提交到和平区检察院,八月二十二日刘晓雅遭非法批捕,十二月三十一日被非法起诉到和平区法院。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和平区法院对刘晓雅枉判三年,刘晓雅提出上诉后,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参与迫害人员:
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 检察官:刘国良,陈实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 审判长:马洪宇,审判员:郑琦,陪审员:潘莉
沈阳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曹世军 审判员:吴永梅、韩宇川,
书记员:王冰
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刘晓雅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在十二监区遭到狱警郭晓瑞(时任科长)、陈硕(副科长)、李晗(队长)及恶犯石晶、王俊、袁雪娇、小白等人的酷刑虐待与非人折磨,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刘晓雅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的情况详见:《遭酷刑虐待 沈阳法轮功学员控告辽宁女监三狱警》。
2. 刚出狱再遭无辜刑拘
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刘晓雅结束冤狱回到家中。八月二日,她与朋友结伴乘火车来到绥中旅游,在绥中北站出站口时,被车站警察无证无理非法劫持和搜包,并以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健康为名对刘晓雅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非法决定。遭受无辜刑拘后,刘晓雅依法向沈阳市铁路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法制处赵春光处长、裴主任公然违反复议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找借口推诿、躲避,严重渎职不作为,最后竟信口雌黄称复议是诬告滥诉,拒不受理,复议案不了了之。
七、家人盼望她回家:96岁婆婆日夜牵挂
刘晓雅的亲友深知她是善良正直、对家庭尽心尽力的人。她的再次被关押,使整个家庭陷入痛苦与不安。96岁的婆婆因失去儿媳照顾,整日忧心忡忡,饭量明显减少。
家属呼吁相关责任单位与执法人员守住良知,停止制造冤案,依法释放无辜的刘晓雅,让她早日回家。
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89号,邮编110044
电话:024-88363499、024-88900935、024-88150063、024-88363430
传真:024-88900932
值班室:024-88900641
案管中心:024-88363382
公诉科:024-62199010、024-62199015、024-62199017
检察长:韩壮024-62199001
副检察长:曹阳、方威
政治部主任:高立颖
第二检察部:024-88363315
主任:杨威(女)
承办检察官:葛明宜(女)024-88363356、17741331319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湖街2号,邮编110027
咨询:024- 85815810
投诉:024-85815927
监督:024-85815837
局长:张洋
政保支队办案警察:李俊峰、罗浩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中朝派出所: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42号,邮编110027
电话:024-89352110
所长:兰学森(警号113758)
办案警察、副所长:王成(警号111405)
办案警察、副所长:胡志锦(警号114934)
办案警察:徐博(警号113563)
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邮编110148
总机:024-89241894、024-89241895
接待大厅:024-89241894分机8080
办事大厅:024-89241895-8088
办公室:024-89342960
驻所检察官电话:024-22768351
沈阳市政法委书记:郭忠孝(兼任铁西区委书记,分管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整体政法)
大东区政法委书记: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