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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妍入狱两天半死亡、多处伤 检察院拒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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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本溪市46岁的法轮功学员陈妍,于二零二五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同年十一月五日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入狱不到三天便离世。在为她整理遗体时,家属目睹其口中流出黑色粘液,身体多处出现异常伤痕与疑似骨折迹象,死亡过程疑点重重。

陈妍的母亲质问:“我女儿五号下午送来的,当时监狱接收就说明她是正常的,是符合接收标准的,为什么仅仅三天人就死了?”当场的所有人都不吱声。陈妍的父母问现场的人姓名时,没一个人告诉她。她跟检察官要电话号,不给,问姓名,不说。在陈妍的母亲一再要求下,只给了一个办公电话,还是个空号。

一、入监三天离世:家属质问无人回应

陈妍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下午被送入辽宁省女子监狱。监狱接收时明确记录她“身体正常、符合接收标准”。然而仅仅三天后,她便被通知“在沈阳雍森医院抢救”。

十一月八日凌晨,陈妍父母接到监狱电话赶到医院时,看到女儿:
  · 全身冰凉、皮肤灰暗、骨瘦如柴
  · 双眼瞪大,需多次捋上眼皮才能闭合,呈现典型死不瞑目状态

当家属质问:孩子是什么时间离世的?

医生称:“送到医院时就没有生命迹象。” 但具体死亡时间无人告知。狱警王某的说法前后矛盾:
  · 先称“早上洗漱时别人都起来了,陈妍没起来,才发现的”
  · 后又改口称“陈妍穿完衣服后就不行了”
医院病历记载:送来时已无生命体征,且此前在监狱医院抢救无效。

二、遗体伤痕:疑似遭受殴打与骨折

次日尸表检查时,家属看到:
  · 右上臂明显肿粗
  · 右上下肢向内侧呈15~30度异常弯曲(疑似骨折)
  · 右腿有两个碗口大小黑色皮肤坏死区及多处伤痕
  · 翻身换衣两次,口鼻均冒出黑色液体(疑似血水)
  · 身上两条裤头却干净无污迹

陈妍生前身高1.66米,体重约120斤,身体健康;死亡时仅5、60斤,极度消瘦。狱警王某月称死前一天曾带她去监狱医院开“治心脏药倍他乐克”。

三、监狱拒绝提供法律文书,结论仅口头宣称“正常死亡”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陈妍父亲到监狱询问死因。前狱政科长刘某仅折叠文书露出结论性文字:
  · 尸表检查报告:无明显致命外伤
  · 监狱死亡调查报告:正常死亡

但不允许家属查看全文,也拒绝提供任何法律文书。 十二月二十三日的通话中,监狱再次强调上述两个“结论”。

四、亲属推荐尸检机构遭阻挠,律师被监狱诬告逼退

根据最高检、司法部《监狱罪犯死亡处理规定》:
  · 正常死亡由监狱调查,非正常死亡由检察院调查
  · 亲属有权推荐尸检机构

然而监狱:
  · 拒绝亲属推荐的北京鉴定机构,强迫必须选省内机构。
  · 拖延至二零二六年三月才联系鉴定机构,并威胁恐吓对方“案件特殊、亲属闹访”,鉴定机构因此拒绝受理。
  · 向北京司法局和律协诬告亲属代理律师赵某,逼迫其退出代理。
  · 第二次委托的江西律师也遭同样手段逼退。
  · 亲属第二次推荐的北京尸检机构亦被监狱威胁,导致不予受理。

监狱的目的极其明显: 阻止亲属获得律师帮助,阻止省外独立尸检,逼迫接受监狱“正常死亡”结论。

五、三级检察院长期不作为,拒绝介入非正常死亡调查

二零二六年三月中旬,亲属向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去函,要求依法按非正常死亡调查并组织尸检。

结果:
  · 近一个月无任何回复;
  · 承办检察官续某口头称“属于正常死亡,由监狱组织尸检”,但拒绝出具书面意见;
  · 亲属申请其回避,被驳回;
  · 续某与监狱互相推诿:
     o 续某称“监狱未提交死亡调查报告,检察院无法介入”,
     o 监狱称“死亡调查报告未做,因为未尸检”。

监狱甚至反复改口:
  · 先称“正常死亡结论是非正式的”,
  · 后又称“正常死亡,因为死在医院,有病历”。
  · 家属指出病历记载“死在监室”,监狱拒绝承认。

至今:
  · 入监通知书、死亡通知书、尸表检查报告、死亡调查报告均未提供
  · 信息公开申请无回复
  · 国家赔偿申请两个月无回复
  · 对监狱人员造谣诽谤律师、阻挠尸检的投诉无回复
  · 对检察官续某涉嫌包庇监狱的投诉无回复

陈妍离世已七个多月,本应在死亡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的尸检被拖延至今未进行。

六、陈妍被迫害致死的背景

1. 二零二四年七月被非法抓捕

陈妍在本溪市溪湖区柳北车站附近发放“法轮大法好”资料时,被社区人员录像并恶意举报。河西派出所副所长孟祥冲等人将她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电话、存折、现金等私人财物。次日,她被戴黑头套送入本溪市看守所。

2. 看守所内长期遭殴打

在押人员在狱警纵容下多次严重殴打陈妍。律师会见时发现:
  · 头皮破裂、肿包
  · 身体多处外伤、抓破痕迹
  · 情绪低沉、反应迟钝、交流困难
  · 身心状态极差
她多次依法要求见驻所检察官反映遭殴打情况,却始终无人处理。

3. 强行开庭、非法判刑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溪湖区法院人员到看守所强行开庭,将她安排在监室厕所对面。她被折磨得“又黑又瘦”,靠墙坐着。

六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并勒索罚金五千元。 九月十九日上诉被本溪市中院非法驳回。

4. 入狱三天死亡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送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三天后死亡。更多背景见明慧网文章《本溪公检法合谋作恶 陈妍入狱三天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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