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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六旬狄建超再被非法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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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61岁的法轮功学员狄建超,被国保入室绑架构陷,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被昆明市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六千元。参与非法判刑的有审判长何文、检察官黄鹏文等。

狄建超,男,原昆明市船舶第一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住昆明市小板桥。因为修炼法轮大法,狄建超曾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家中被昆明警察绑架,随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遭冤狱迫害。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狄建超再被昆明警察绑架,随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他又再云南省第一监狱遭冤狱迫害。

再被绑架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晚,十七、八个穿便衣的警察和两名着装的特警突然闯进狄建超住地(同时兼办公地)。他们未讲明来由,不告知什么部门人员,也不出示任何证件,也不敢报姓名,也没有搜查证,开始野蛮抄家,最后抢走了狄建超的数十本大法书籍、工作用电脑等私人物品,并抢走了用宝石粉制作的“真善忍”和“法轮图形”两块挂匾(需四个人抬)。警察走时没有留下任何物品清单,其中国保警察还扬言:要将狄建超送进监狱。

事后得知,上门抄家抢劫的是昆明官渡区国保大队警察和西山区中闸派出所警察,他们自称是蹲坑绑架了“正在发法轮功资料”的狄建超,同时抢劫了狄建超用于工作联系的轿车、手机等。狄建超被关押在官渡区看守所。

遭非法判刑

狄建超被绑架后,一直被关押在官渡区看守所。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将狄建超构陷至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检察院不仅未纠正公安阶段的违法行为,反而继续将案件非法起诉至昆明市五华区法院。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对狄建超非法开庭。辩护律师围绕公安侦查取证是否合法、公诉方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等核心问题,逐项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和否定: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对狄建超非法开庭。

法庭上,辩护律师围绕侦查取证是否合法、公诉方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等核心问题,逐项有力的辩护,否定“邪教”罪名的认定合法性,肯定了法轮功书籍的合法性。律师指出:两次所谓“前科”刑事处罚没有公平和公正性;对证据的质证评价和证据形式均不合法;公安警察跟踪、监控程序违法;公安警察违反办案回避制度;警察入室搜查没有见证人违法;剥夺家属辩护权违法,等等。律师最后明确指出:公诉机关指控不能成立,要求法院宣告狄建超无罪,并立即释放。

这次庭审从上午十点三十分持续至下午一点,狄建超全程保持沉默,以此抵制五华区法院的非法审判。他的妻子获准旁听。

近日得知,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狄建超被昆明市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六千元(被非法判决书为【(2025)云0102刑初889号】)。参与对狄建超非法庭审的人员有:审判长何文;陪审员胡勇、陈青玲;法官助理李诚卓;书记员童仲华;公诉人检察官黄鹏文,助理黄崇强等。

此前,狄建超遭受迫害的更多详细信息,请见《两遭冤狱 昆明市狄建超又被绑架构陷开庭》《狄建超绝食抗议被送医院 家属要求保外就医被拒》

相关信息:
审判长:何文(电话08716826122);
陪审员:胡勇、陈青玲;
法官助理:李诚卓;
书记员:童仲华;
公诉人:检察官黄鹏文,助理黄崇强(电话087164156634)

(责任编辑:蒋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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