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琢,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太和庄人,一九九八年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事事以“真、善、忍”为准则,身心受益,待人真诚善良。
一、遭绑架、关押、勒索与非法判刑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营口市东风派出所两名警察突然闯入刘玉琢家,将她和一名在家中的法轮功学员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当时的“610”负责人林青、东风派出所所长刘英超、宋谦,以及站前公安分局局长李长玉,对她们轮番审讯、威逼恐吓。
次日,两人被关进营口市拘留所。十四天后,刘玉琢被转押到看守所。
林青、袁春光多次审问未得逞,林青威胁说:“你不说,到检察院也得说。就你这样,判你十年八年。王宝金零口供,不也判了十年吗?”随后,他们将刘玉琢构陷到营口市站前区检察院,检察员范学峰、刘宝林以“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她。
在看守所里,她被强迫劳动。一次,她用自己的钱给同修买了一套衬衣,被看守所所长朱英杰罚戴三天“手捧子”。
关押期间,东风派出所谎称“办取保候审”,向她丈夫索要2000元、一条烟(110元),并向站前公安分局局长李长玉索要1000元。实际上,案件由“610”和国保操控,他们根本无权决定。后来她丈夫发现被骗,去派出所理论,却被威胁:“你也是炼法轮功的,我们有权给你下教养证。法院审案也有价钱,合议庭七个人,每人5000元。”
为了救妻子,她丈夫在法庭上花了3万5千元。法院最终判六个月,但营口市政法委、“610”仍不同意放人,她丈夫又拿出1万5千元才被放回。
这次迫害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当时大女儿正中考,小儿子还在上小学。
二零一二年,她去同修家,正遇东桥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也被绑架到拘留所,关押十五天后又被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一周。期间因精神与身体双重折磨,她心脏病发作,洗脑班怕担责任才放人。
二、二零一六年再次被入室绑架、抄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清晨六点左右,刘玉琢刚起床,听到敲门声。开门后,一群彪形大汉闯入,带着女警,抓人、抄家、抢劫私人物品。除吃住用品外,几乎所有物品都被认定为“违禁品”:电脑(台式、笔记本)、打印机、塑料盒、甚至打印用的空白纸……她家的物品被装满一整辆面包车。
刘玉琢穿着睡衣,被站前区建丰派出所警察绑架。据说当天辽宁省各地约一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此次行动由辽宁省政法委“610”统一操控,各地警察采用跟踪、定位、蹲坑等手段实施抓捕。营口至少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
刘玉琢被非法关押到营口市看守所,在那里被迫天天做奴工。
三、被非法判刑四年
当天被绑架的刘玉琢、范学斌、李秀芬、白玉月四人被构陷到站前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上午,刘玉琢被非法庭审。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她平和地说:“法轮大法教人向善,我是受益者,大法在我心中取缔不了。”她善意劝告警察,被粗暴制止。
旁听席上的丈夫举手大声说:“我有话要说!”审判长不许,他高喊:“这么庄严的法庭,你们不讲理!”两名法警将他拖出法庭,他不断喊:“冤枉!冤枉!”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站前区法院枉判刘玉琢四年并罚款一万元。她上诉后,营口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范学斌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被非法判八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刘玉琢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
四、在沈阳女子监狱遭受长期虐待
刘玉琢被关押在一监区四分队。据知情人透露,她被禁止购买卫生纸、食品、衣物等基本生活用品。家属存的钱监狱拒绝让她使用,甚至连裤头都不让买。二零一七年底,家属寄去600元,她一直拿不到。她写信给监狱长要求取钱,却被以“卡上信息不全”为由推诿,长时间不予解决。
她只能在狱警默许下捡其他犯人的旧衣服穿,卫生纸、洗衣用品都靠借。
监狱恶警孙爽长期指使盗窃犯王娜毒打法轮功学员。王娜拳打脚踢、罚站、强迫写“五书”,甚至用拖布把、扫帚把捅学员的阴部。她还采用“株连”方式:不让全队犯人看电视,逼迫她们攻击法轮功学员。
监狱为牟利,强迫所有在押人员高强度劳动,任务完不成就遭惩罚。法轮功学员不仅被奴役劳动,还被强制洗脑,连说话、上厕所都受限制,走到哪里都有“包夹”跟着。
五、长期迫害使她失去生活能力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七日,刘玉琢被迫害四年后回到家。她已完全失去往日的生机,原本豁达、聪慧的她变得呆滞、迟缓。长期的精神折磨、身体伤害、经济压力与家庭重担,使她不堪重负。
她行动迟缓,手脚不听使唤,站起走路无力,翻身困难,说话含糊不清。后来发展到完全行动受限,语言无法理解,身体僵硬,连脖子都不能转动,只剩眼珠还能微微动。
一个原本善良、精明、勤劳的妇女,只因坚持“真、善、忍”,被迫害成这样,令人心酸。
二零一六年被绑架时,她才53岁,在私人企业打工。被非法关押四年,她失去劳动收入,多次迫害使她无法办理劳动保险,没有最低生活保障,全靠家人供养。
在身心双重摧残下,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一日,刘玉琢含冤离世。
根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五年获知辽宁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16人,至少77人被非法判刑;至少368人次被绑架,至少276人次遭骚扰。5人被“收监”迫害;5人被“取保候审”,4人被“监视居住”,2人为躲避迫害被迫流离失所。警察绑架抢劫法轮功学员总计金额174,205元,法庭勒索罚金总计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