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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狱一年余 青岛郭志敏再被枉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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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郭志敏女士,因向年轻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遭青岛城阳区公检法司法陷害,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被城阳区法院非法庭审。现得知,郭志敏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修炼大法 恢复健康

郭志敏,今年六十五岁,家住青岛市城阳区。她曾患遗传基因病,先天不能多走路,多走一点就累得不行,全身疼痛;她的两个胳膊也因工作劳损严重。

二零一零年,郭志敏开始修炼法轮功,仅几天的时间,她的四肢就恢复了健康,两腿走路生风。郭志敏深深体会到大法的神奇和美好。郭志敏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事做人,邻里关系很好,大家都说她是个愿意帮助别人的热心人。

善劝年轻人珍惜生命 遭司法陷害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城阳社会福利院附近的公交车站,郭志敏遇到一对吵架中的小情侣。他们情绪激动,其中一人说不想活了。郭志敏闻听后,善意劝说,并向他们说起法轮大法的美好,生命的可贵。然而,他们却被中共谎言宣传迷惑,得知郭志敏是法轮大法修炼者,直接拿出手机恶意报警。

郭志敏在公交车站被城阳区城阳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城阳区城阳派出所。当天下午三点左右,四、五个警察闯到郭志敏家非法搜查,抢走几本大法书、两本周刊、几个挂件等物品。整个过程,警察没有出示搜查证。

几天后,郭志敏的丈夫才从警察嘴里得知郭志敏被关在即墨普东看守所。而警察只是随意一说,也没有给他任何法律文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郭志敏被城阳公安分局非法批捕,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中旬,构陷案件被城阳区检察院退回公安,后又遭公安非法起诉。最终,郭志敏被构陷到城阳区法院。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上午,城阳区法院在即墨普东看守所设庭,对郭志敏非法庭审。法官当庭未宣判。

郭志敏是家里的顶梁柱,因为她被绑架、庭审,她的丈夫承受不住,连续生病。

近日得知,郭志敏已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曾被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

郭志敏曾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左右被城阳区惜福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家中的真相资料被抢走。郭志敏拒绝说出资料来源。警察不让她请律师,也不让她和家人见面,跟家人说 “半年后判”。

此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郭志敏被非法视频开庭,随后被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郭志敏结束冤狱回家。

如今,已六十五岁的郭志敏女士,只因告诉年轻人真、善、忍的美好和珍爱生命,再次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蒋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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