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大法做好人 遭暗箱枉判三年
熊素香(熊树香),70岁左右。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修炼前,她被尿道炎折磨的苦不堪言,每年都要犯一、两次。修炼后,她再也没犯过病,也就再没吃过一片药。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早晨七点多,彰武县公安局警察闯到熊素香家中,以熊素香贴真相不干胶被监控录下为由,把她绑架走,并抢走家中的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
此后,熊素香一直无音讯。二零二六年三月上旬获悉,熊素香已被非法判三年,她已上诉。
尽管熊素香和她的家人、朋友无法得知她被迫害的详细过程,据推测,阜新市及彰武县公、检、法一直暗箱司法构陷熊素香,而且在阜新地区,不管哪个行政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非法审判均归阜新市所辖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简称阜蒙县或阜新县)法院统一审理(不受管辖权约束)。
二、曾三次遭绑架 陷冤狱七年
因为信仰法轮大法,此前,熊素香曾三次被中共当局绑架,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以下是熊素香曾遭中共邪党迫害的事实简述。
1、传播大法真相,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熊素香在彰武县双庙乡(现双庙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被非法关押到彰武县看守所迫害十九天,家人被勒索五千元钱,她才被放回。期间,在她绝食抗议,遭女警察李迎殴打。
2、被非法判刑七年 陷冤狱遭酷刑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彰武县公安局政保科长崔海峰带领一帮警察闯到熊素香家中,对她实施绑架、抄家。熊素香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也一同被绑架,当晚被放回。熊素香被非法关押到彰武县看守所迫害,后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八年九月,熊素香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在一监区,熊素香拒绝“转化”,遭到罚坐小板凳、熬鹰、毒打、奴役等迫害。熊素香自述说:
为了强制我“转化”(放弃自己的信仰),刚到监狱时,没让我去车间干活,包夹金文利和蔡铁红在监舍一个单独的房间,把窗户和门都挡上,强制我每天至少坐十八个小时的小板凳。就是从早上六点一直坐到半夜零点,还得象军人的坐姿,不让动一点。她俩对我说,要是站起来,就不许坐着了,而且只能站在一块地板砖上,不许动。
见我不“转化”,包夹金文利每天又给我加长两个小时,从早上六点一直坐到第二天的凌晨两点。最长的一次是三天三夜没让我合眼,当时我吃不下饭,瘦得皮包骨,头晕,走路踉跄,两脚象踩在棉花堆里。
![]() 中共体罚示意图:长时间罚坐 |
有一次,包夹金文利打我,蔡铁红在后面帮凶,我的头发被她们拽掉一些落到地上。金文利还说:你头发长得不结实。
服刑人员每天被强迫工作十二小时,早七点出工干活,晚七点收工,三顿饭都在车间吃。因为活多,工作量大,每批活工期都压的很短,为了多给监狱挣钱,活干不完,就被惩罚,回监舍不让休息,坐板到十点睡觉为止。
![]()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
大多数人经常只让中午吃一顿饭,时常上厕所都得跑着去、跑着回来,为了节省时间,下午的最后一次如厕都得憋到回监舍。为了少搞卫生,监舍晚上厕所不全开,只开放一半让用,所以晚上回监舍去厕所得排队。吃饭只用几分钟时间,没有几人去水房洗碗的,都是用手纸擦擦,所以大家每月都要买大量卫生纸。
3、依法诉江,被非法扣押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熊素香向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五年七月,熊素香和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因邮寄诉江信被彰武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来国保大队长崔海峰指使国保大队王忠奎、吴姓恶警将她们三人非法扣押四小时。
如今,年届七旬的熊素香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并把法轮大法好的真相传递给百姓,再遭中共阜新地区公检法的黑箱陷害,已被一审非法判刑三年。她不服,正在上诉。
相关信息: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法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人民街49号(邮编123100)
电话:0418-8312471、0418-8804582
阜新市中级法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23号(邮编:123000)
电话:0418-628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