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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法委书记霍步刚任职一年多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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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中共辽宁省常委、政法委书记霍步刚自二零二四年二月任职至今,继续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灭绝政策,打着各种幌子,污蔑、诋毁、迫害法轮功学员,毒害世人。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从霍步刚任辽宁政法委头目一职以来,辽宁省至少有9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380人被绑架,196人被抄家,骚扰267人,10人被迫离家出走,14人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1268930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544000元,警察抄家抢劫724930多元。他们中有法官、教师、大学副教授、高级工程师、转业军人、银行人员、职工等社会各界人士。沈阳市和平区87岁的法轮功学员梁淑智被绑架。抚顺市83岁的魏少敏被非法判刑3年,罚金1千元。沈阳市于桂春被非法判刑8年,罚金5万元。锦州市周丽娜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罚金6000元,警察抢劫20万多元。

其中14名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的法轮功学员是:刘殿元(朝阳市)、邢安梅(沈阳市)、张艳杰(朝阳市)、周会敏(大连市)、张亚芹(大连市)、刘岩(营口市)、刘凤玲(抚顺市)、吕春钰(大连市)、黎淑珍(沈阳市)、闫旭光(朝阳市)、王忠胜(抚顺市)、魏秀英(锦州市)、李力(抚顺市)、崔亚军(锦州市)。

一、霍步刚还亲自领导、指挥、安排迫害法轮功

二零二四年六月,辽宁省委政法委启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宣传反邪教、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大力推动宣传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继续迫害法轮功,毒害众生。

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二零二四年辽宁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沈阳召开。部署推进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霍步刚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扫黑除恶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切实增强常态化扫黑除恶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郑艺,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由省委政法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司法厅主办,沈阳市委政法委、沈阳市委教科工委、沈阳市反邪教协会承办的辽宁省沈阳市反邪教警示宣传进高校活动在沈阳大学正式启动。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辽宁省委政法委开展“崇尚科学青春无邪”辽宁省反邪教宣传展

主题展览在省科技馆开幕,要求调动各方宣传教育资源力量,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助力形成各部门协同、全社会支持配合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大格局。

二、部分迫害案例

(一)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案例

案例1、遭四年非法追捕 辽宁北镇市83岁老太崔亚军去世

辽宁锦州地区北镇市83岁的法轮功学员崔亚军老太太,被迫流离失所,被非法通缉四年。她身体出现严重病态,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回到家中,到家时北镇的警察已经等她多时了。当晚家人把老人送到医院,被告知无法救治,她回到家中时二名警察也在她家中看守。崔亚军于十二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

案例2、遭九年冤狱、被剥夺养老金、持续骚扰等迫害

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黎淑珍老人,遭受中共迫害,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三日含冤离世,终年77岁。

'法轮功学员黎淑珍'
法轮功学员黎淑珍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恶谎言铺天盖地,造谣抹黑法轮功、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黎淑珍作为在法轮大法中亲身受益的一员,因为到北京上访、坚持说真话、讲真相,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种种迫害,包括:关押到洗脑班、酷刑折磨、九年冤狱迫害、非法剥夺养老金、持续骚扰迫害等等。

二零二二年,黎淑珍老伴在中共迫害造成的忧郁和病痛中凄然离世。一波波的打击致使黎淑珍身体每况愈下,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三日这位历经魔难的老人含冤离世。

案例3、遭枉判十一年 辽宁闫旭光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闫旭光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看守所医疗分所期间照片'
法轮功学员闫旭光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看守所医疗分所期间照片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闫旭光,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被朝阳市公安警察报复绑架、并以闫旭光是所谓的“朝阳地区总协调人、曾直接参与曝光前任邪党市委书记王明玉关于迫害法轮功‘只打、只干、不说’的机密文件”为借口加重迫害,被非法构陷、判刑十一年,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迫害八年多,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六日被迫害致死,终年66岁。

(二)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

案例1、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桂春、李咏梅、张玉锦被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桂春(72岁)、李咏梅(52岁)、张玉锦(79岁)二审裁定书已下,被非法维持原判:于桂春八年,勒索罚金5万;李咏梅五年,勒索罚金3万;张玉锦四年半,勒索罚金2.5万。三人目前仍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于桂春(72岁),家住沈阳市浑南区;李咏梅(52岁),沈阳市沈河区法轮功学员;张玉锦(79岁),沈阳理工大学退休副教授。据派出所警察讲,三位法轮功学员已被手机监控、跟踪半年之久。于桂春二零二三年三月起就被跟踪。

案例2、辽宁鞍山市曲鹏程被非法判刑八年

辽宁省鞍山市60岁的法轮功学员曲鹏程,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被辽阳市弓长岭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鞍山市铁东分局、鞍山市和平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近悉,他已经被辽阳市灯塔法院非法判刑八年。曲鹏程已提出上诉。

曲鹏程,一九六五年三月出生,家住鞍山市立山区,原鞍钢中型轧钢厂职工。因为身体不好,他于一九九八年秋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很快就无病一身轻,烟和酒也戒掉了,人变得更加和善,和周围邻居也相处非常友好,邻居有困难,他都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帮助别人。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曲鹏程被迫流离失所二十多年,长达十几年不敢与家人联系,期间他的父亲、老丈人、丈母娘相继离世。

案例3、辽宁沈阳市关成林二审被维持冤判 家属控告法官滥用职权

辽宁沈阳市法库县70岁的法轮功学员关成林,因通过手机快手APP转发法轮功真相视频,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被新民市法院诬判七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二万元。关成林依法提出上诉,案件于九月中旬到达沈阳市中级法院。

'法轮功学员关成林'
法轮功学员关成林

然而,中级法院法官孔祥来对于亲友辩护人递交的各种法律文书、证据材料,置若罔闻,不屑一顾,对亲友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和阐明的观点一律不予采纳。鉴于法官孔祥来及合议庭人员的一系列违法行为严重败坏国家司法形象,而且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亲友辩护人向相关部门依法提起控告,要求依法追究法官孔祥来的刑事责任,并于十月二十八日向二审法院院长寄交了《回避申请书》,要求孔祥来依法回避,不再承办本案。但是十月二十八日,二审法院对关成林冤案作出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审判长:温晓霞;审判员:孔祥来、宋永政;法官助理:金梁;书记员:付迪)

在家属未得到通知的情况下,关成林被劫入沈阳市第二监狱迫害。家属已向沈阳市中级法院递交了《刑事申诉状》,继续为关成林申诉。

案例4、曾遭十年冤狱 大连法轮功学员王宏伟又遭非法庭审

大连46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宏伟曾遭十年冤狱迫害,二零二四年七月在家又被警察绑架,被构陷到甘井子检察院,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在甘井子法院被非法视频庭审。王宏伟的律师在法庭上为他做了无罪辩护。

王宏伟自辩说:“我上大学时就学法轮功,没毕业就被绑架迫害,拘留、劳教、判刑。出狱后靠给人家维修电器挣钱生活。后来用我所学之长应聘到中粮局,领导非常认同我学法轮功的人品,说学法轮功我也要你。我没有违犯任何法律,在家聊天就被警察绑架了。”

公诉人指控王宏伟把法轮功书籍给了其他人,在王宏伟家收了一些东西。律师说:在一九九九年前法轮功学员都拥有法轮功书籍,一九九九年后法轮功书籍仍然合法。还列举了: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文件说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公安部颁布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律师并指出:你们暗地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当事人在家被破门绑架,这都是违法。

(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例

案例1、锦州市在短短半个多月绑架了十九名法轮功学员

辽宁锦州市政法委、“610”和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追随中共末路狂飙,为迫害法轮功学员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通过长期监控、跟踪、蹲坑等流氓手段,甚至偷偷在学员的住宅附近安装摄像头、在电动车上安装定位装置等进行迫害。

二零二四年四月中下旬,锦州市公安局所谓“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李嵋珊及其成员,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和其下辖的紫荆、松山、锦华、天安等多个派出所,在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内绑架了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这十九名法轮功学员中,姬金溪、付桂花、胡玉媛、吴艳秋和董英等被拘留后回家,许清焱被折磨的生命垂危,取保候审回到家中,十名学员先后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并勒索罚金:孙健五年,罚金七千元;张雅明两年,罚金五千元;周玉祯四年半;聂晶四年半;娄梦丽三年半;王桂令五年、罚金七千元;刘玉荣和孟春英各四年半、罚金六千元;刘景菊和靖素明各二年、罚金四千元;王舟山一年半、罚金三千元。

案例2、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丁冬梅在被非法拘留期间其父因过度悲伤和恐惧而离世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四点多,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丁冬梅被周水子派出所警察从家里绑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警察未出具任何手续,没给家属拘留通知书。丁冬梅的孩子、老人受到极度惊吓,父亲呼吸困难。在丁冬梅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期间,其父因过度悲伤和恐惧而离世。丁冬梅五月十二日结束非法行政拘留。

从八月初开始,周水子派出所片警和甘井子街道周发社区多次电话骚扰丁冬梅家属,说政法委下令让做转化工作,让丁冬梅到社区去签字。

二零二四年九月,中秋节后,社区工作人员李某又打电话,要丁冬梅的丈夫去社区一趟。 十一月六日,丁冬梅的丈夫到社区,被要求代他妻子签“不炼功保证书”,还说:如果不签,派出所片警将去“上门家访”。丁冬梅的丈夫看到纸上写的全是谎言,当即拒绝签字。

结语

辽宁省是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首度被曝光的沈阳苏家屯法轮功集中营、把女法轮功学员投入男牢房肆意侮辱的马三家教养院和大连的尸体加工厂,都是发生在这个世界上臭名昭著的最邪恶的魔窟里。

然而,这个世界并不是中共的天下,谁在这里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作恶,都在神的监控之下,一笔一笔的债都有详细的记载,到了该偿还的时候就要偿还,这就叫善恶有报。

据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报道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年辽宁省各地各类人员因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实例,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2265人遭恶报,其中312人遭恶报殃及到429个家人。典型的例子有:苏宏章,辽宁省前政法委书记,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张家成,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落马入狱;朱锦(女),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610头子,殃及儿子遭殃暴病身亡;薄熙来,曾任辽宁省长,大连市长,被判无期徒刑;王珉,曾任辽宁省委书记,无期徒刑;原辽宁省省长、沈阳市委书记陈政高病亡;原辽宁公安厅长李文喜被判死缓;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省公安厅厅长薛恒被判17年,罚金620万元。

“神目如电”,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奉劝霍步刚停止迫害,退出中共组织,弃恶从善,才有美好的未来。

'霍步刚'
霍步刚

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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