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两语:求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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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15日】在正法修炼中,如果抱着做大事、求威德、上层次、求圆满的目地而走出来,形式上做着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而不注重效果,还不能说就是修了。比如有的同修做大法的事象给别人完成任务,做了就认为是修了;有个别同修,总是不由自主的抢风头、抢机会,安不下心来扎扎实实的做实事,有的还把很多精力放在给自己扬名和给自己做的事造声势上去了,有意无意的总是在证实自己;有的学员有过正念正行之举,但怕心、人情长期不去,却总是拿自己曾经有过的正面举动证明自己如何如何。

其实这是求而不是修。基点不正,目地不纯,做来做去,心性不但没提高,反而还增加了执著,加强了已有的执著,如不醒悟,最终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个人所悟,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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